很多朋友可能还没有察觉,有一种税筹方式马上要“变天”了。
6月13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一文。
“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。”
仅仅一段话,却十分掷地有声。
这句话带来了一项重大影响:“税收返还”即将被全面叫停。
也就是说, 各地各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政策要逐渐取缔了。
还在享受或者寻思着谋取这项“优惠”的朋友们务必注意了。
“税收返还”为什么被叫停?
背后又代表了什么呢?
今天这篇,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。
一、“税收返还”或将退出历史舞台
“税收返还”这一“税筹方式”,很可能要退出历史舞台了。
虽然这个话题的依据只有一段话,但其影响将十分广泛和深远。
要说明白这个问题,我们需要先弄明白,什么是“税收返还”。
1.什么是“税收返还”
这里,我们先再贴一遍文件的原文:
“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。”
注意,逐步清理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。
文中所指的返还,其中就有一项不容忽略的大头,就是各地区所谓“税收优惠园区”常用来招揽企业的“税收返还”。
实务中,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为了招商引资,
常常会给入驻(或注册)到某些园区的企业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。
其中很常见的一项是:把企业交的一部分税返还给企业。
这就是我们所说的,税收优惠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。
嗯?还能把交的税返再返还给企业?
为什么会有这种好事?
为啥子没人通知我捏?
嗯,其实不知道也没关系,税优园区的返税马上要成为历史了。
顺带一提,“税收返还”已经发展到非常“野”的地步。
有时候,税收返还的“力度”可能非常之大。
税收返还的力度,主要是返还比例和返还周期。
先说返还周期,按年,按季度,甚至按月都是有的。
返还周期越短,对于企业来说自然就越好,
一方面是现金流回拢的越快越好,另一方面则是账期越长不确定性就越大。
再说返还比例,就比如增值税吧。
有不少做返还的税优园区,可能会返5%、10%等比例,
部分比例高的,甚至会做到返还接近50%。
在某些园区,按一定的周期返还一定比例的税收,就是我们所说的税优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,也是被本次文件明文规范和禁止,而即将推出历史舞台的对象之一。
2.“税收返还”为什么会被清理
税优园区的税收返还,单从字面上看,仅仅是返还而已。
但在实际操作中,不免有很多争议。
1)容易产生纠纷
税优园区的税收返还看似很香很美好。
但实际操作中,还是有不少问题的。
轻度的,实际返还缩水,比如约定月返实际上接近按季度返还,比如约定返还10%实际中由于各种手续只能返8%。
中度的,政策变换频繁,入驻前才谈的能返10%呢,还没俩月就表示政策变了、只能返5%甚至不给返了。
重度的更离谱,直接就“不算”了。
几年前,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情。
2016年2月26日,某乡政府与某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签订《合伙企业设立项目合同书》,协议约定该投资管理中心注册到该乡政府所在地区,该乡政府承诺保证该投资管理中心在2016年5月前享受有关税收待遇,实行核定征收,核定征收的实际税率为8.815%。
2019年12月27日,该投资管理中心就税收优惠待遇与该乡政府对簿公堂。
法院审理认为,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,任何机关、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擅自作出税收开征、停征以及减税、免税、退税、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。
以及《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25号 )第四条规定,各地区、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,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,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;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,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以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。
涉案项目合同书签订于2016年,显然应该遵守2015年《通知》中的规定,乡政府不得擅自作出减免税收的决定或约定。
加上2016年4月合伙企业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应纳税费的实际综合税率为9.5149%,超出了《合伙企业设立项目合同书》约定的8.815%,故该税收优惠税率条款的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。
该案的个中对错,不是很好评价。
但核定税率被判定无效,那就是无效了。
大大小小的纠纷和争议,在税返完全规范前,会不断出现在天南地北和街头巷尾。
2)园区“税收返还”的存在站得住脚吗?
我们再接着说返还比例的问题,
之前我们提到,有不少做返还的税优园区,
可能会返5%、10%等比例,甚至会做到返还接近50%。
比例比较小的还能理解,但有的园区,返还比例能大到35%甚至接近50%。
这到底有多离谱,很多朋友可能一时间反应不过来。
要知道,50%这一比例,很可能是当地留存的全部数额了。
这么说吧,就比如地方留存和上缴上级是一半一半,
那上缴(上级部门)一半,再返还(企业)一半。
搞了半天,这,收税收了个寂寞?!!
所以我们说,实务中“税收返还”可能是非常“野”的。
接下来我们不谈离谱的返税比例问题,就谈返税本身。
税优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是一个很奇怪的存在。
你要说企业是涉及尖端科技、国际竞争力的,或者因为yq等原因生存都难的,
那么有优惠、给返还什么的倒也并不奇怪,实际上这也基本都属于“应报XXX批准”或者“除GJ有关规定外”的范围之中。
可是实务中,享受税优园区返还的,平平无奇、“普通而自信”的企业不在少数。
这样就带来了一个问题,同样的事情税收不一样。
比如都是在拧螺丝,凭什么别人的税比我低一大截?
都说职业无贵贱,可拧螺丝交个税也有高低之分吗?
从企业角度,“返税”在一定程度上,就属于“不那么正当”的同业竞争优势。
从个体角度,就更为直观。
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,返税都降低了高收入者的综合税负率。
结合其他操作,就很容易滋生出一个个的薇娅、雪梨等硕鼠,动辄能偷逃税成百上千万。
上图是6月22发布的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《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中的报告内容。
如图,2018-2021,短短4年,544名高收入者偷逃个税达47.22亿。
这47.22亿,本可以用来给家门口学习多批点教育经费、给县市乡村多通一条铁路,或者干脆大范围的给群众发点实用的消费券。
然而,以上“本可以”并没有发生。
因为,这47.22亿,可能早已变成了这544名高收入者在上海、北京或深圳所购置的一栋栋豪宅。
如此,个税调节收入差异、促进社会公平的初衷,被砸了个稀烂。
绕了半天,吃亏的终究还是老实人/企业。
这无疑跟税收原本的目的是完全背道而驰的。
所以说,地域性税优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,是一定会被规范的。
无非是什么时候进行规范,纯粹是一个时间问题。
3.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在路上
搞“税收返还”的地域性税优园区,我们也会称之为“税收洼地”。
然而这类既影响市场秩序,又危害财政税收的“税收洼地”肯定是要整治的。
这正是发布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一文的重要目标,通过理顺地方财政关系,比如前面说的对区域性税优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进行整治,以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就自然要对影响公平的税优园区“税收返还”进行整治。
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在路上,“税收返还”自然将退出历史舞台。
二、税收筹划要“团灭”了吗?
近两年,各种税收规范行动可以说是雷厉风行。
去年底,发文对核定征收进行规范,
41号文直接堵死了涉及权益性投资的个独企业、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。
从此,持有股权、股票等权益性投资的个独合伙企业就必须走查账征收。
今年留抵退税,“留抵退税千把块,转眼被罚好几万”现象层出不穷。
好像留抵退税成了年度“查水表”活动一样。
6月份,本次的《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一文,又直接整治了各区域税收优惠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现象,摁死了一片片“税收洼地”。
如此高密度以及高力度的行动,可能会有朋友担心了,
这该不会是,税收筹划要“团灭”的前奏?
这里,小编要提醒的是,在税收规范加大力度的同时,税收优惠的力度也是极大的。
比如在两会中,总理宣布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-300万部分,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再减半后该部分实际税负将由10%减半降至5%;
比如两会后,3月21日,国常会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;
再比如3月24号,国家直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项免征增值税。
(优惠大pic)
明显可以看出,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多,而且力度也越来越大。
税收规范是不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和加码的。
准确的说,税收越规范,税收优惠政策空间也随之增大。
有了税收优惠的铺垫,税务筹划也就有了筹划空间。
这里,我们就来介绍三种,能够有效降低税负率的方式:
1.年入百万不交税的机会——来自某征求意见稿
在说该征求意见稿之前,我们需要先来认知一下核定征收。
核定征收能很好的解决由缺进项、缺发票等账簿不规范现象带来的高额税负问题。
比如某个物流公司销售额500万,假设极端情况,这家企业的成本(工资、采购、租金)一分钱都没要到发票,那账面上等于500万全是利润,全是应纳税所得额,要去缴纳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。
按25%企业所得税税率、13%增值税税率算,要交190万的税。
但如果这家企业执行的是核定征收,交通运输业的行业核定利润率是5%-20%,税局采用10%的利润率的话,核定的利润就变成了50万。
这样就只要交19万的税,理论上节税90%。
核定征收原本是惩罚性税收措施,以及帮助小微企业纳税的管理手段;
但是,正因为其“简单粗暴”的节税效果,没少被人拿来各种偷逃税。
薇娅、雪梨等人,就是通过虚构业务以及滥用个独核定征收,偷逃了成千万上亿的税款。
所以,核定征收是在不断规范,以及不断收紧之中的。
2021年9月21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出《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》通知,规定:
明星艺人、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,要依法依规建账建制,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。
2021年年底,直接叫停了“权益类投资”个独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,一律适用查账征收。
广东省、贵州省等多省市纷纷出台政策规范和收紧核定征收,包括上海市现在已经很难走核定征收方式了。
但注意,核定征收不是不能用,而是只能在有限范围内用。
核定征收,原本就是辅助账簿、凭证、财务核算困难的单位,比如小规模纳税人、个体工商户一类纳税的管理方式,
比如我在学校门口摆个摊卖炸串,每天都是支付宝、微信收钱,让我拿出一个发票齐全、数据准确,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账本恐怕有点难,那么我自然更适合采取核定征收方式。
合理运用核定征收,可以解决由缺进项、缺发票等账簿不规范现象带来的高额税负问题。
前面我们说核定征收在收紧,但最近核定征收又整出了一个“大新闻”:
近期重庆市税务局这一核定征收的征求意见稿中,有这么一档税率,
这里说明一下,应纳税额=收入额(不含增值税)×附征率。
也就是说,经营所得(月)10万以下,应纳税额是0,不用缴税。
换言之,如果这项征求意见稿顺利通过,是真的可能实现年收120万而不用交税的情况的。
年入百万不交税,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。
当然,要享受这项优惠是要符合条件的,具体要看该征求意见稿的后续发展。
2.自然人代开——方便快捷处理单次、偶发业务
当企业跟自然人发生业务(如摄影、运输、装修等),需要发票入账,这时就可由自然人到税局代开发票,这就是我们说的自然人代开。
举个栗子,
某企业临时聘用软件工程师老王为该企业做一个系统,项目完工后企业支付100万给老王,老王在优惠地区税局走自然人代开开具了100万普票给企业用来成本抵扣,仅需缴纳2.7万税款;
该笔资金企业可替小吴支出,相当于企业花了2.7万即可免除100万25个点——也就是25万的企业所得税,企业税负大大降低。
只要公司和个人的业务是真实的,就可以选择在园区做自然人代开,
自然人代开不仅能解决缺票尤其是常年困扰人的年底缺票问题,而且,如果是在优惠园区做自然人代开,个税、增值税及附加税加起来综合税负率可低至2.5%!
除了成本低,自然人代开适用范围也较为广泛:
自然人代开适用范围非常广,通常包含以下四大类:建筑材料类(如水泥、砂石);建筑服务类(如工程服务费、机械施工费);服务类(文化生活服务、交通运输服务);各类商业贸易(如电子产品、日用百货等)。
此外,像自然人向其它单位或个人(自然人除外)销售其购买的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的情况,还可以申请代开专票(税总函〔2016〕145号);
实际操作中,自然人代开也很方便快捷,
不需要注册公司,只需要准备身份证、相关合同、转账凭证等资料,
可选常驻地、身份证所在地、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进行代开。
代开的发票都是属于税务大厅开具的,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,票据出来后就会出具完税证明,发票都是联网的,在税务局官网就可以查到。
无论你是做自媒体接商单需要开票,还是做摄影师、画师供稿需要开票,或者拉了几车奥利给就几千块钱运费也被甲方要求开票,自然人代开都是不错的选择。
3.灵活用工平台——一次性解决大规模用工问题
很多企业都存在用工难问题,一是招人难,另一方面人员管理也难,尤其是大量用工或者流动性大的时候,直叫人头大。
比如不少企业都有短期或季节性用工需求,五险一金增减和成本票问题繁琐;
国企等企业有人员编制限制,需要通过外包解决人员需求;
全国各地有分公司的企业,可能会遇到各地政策不同而难管理;
灵活用工平台就可以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。
灵活用工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,比如餐饮行业,海底捞就一直是灵活用工的大户,尤其是疫情发生后,包括海底捞、盒马、西贝莜面村等在内的餐饮行业大面积应用灵活用工,通过大量雇佣成本低、时间自由的灵工,省下了社保等税费,在淡季也可以自由调整雇佣人数,由此降低企业成本。
另一方面,灵活用工也可以优化管理成本,比如临时工的酬劳发放、保险缴纳等问题,都可以交由灵活用工平台处理,用人单位只需按约定付款,省人省时省精力。
核定征收,适合账簿难以规范的小规模或个体户;
自然人代开,适合单次、偶发或不定期的业务;
灵工平台则适合有一定规模和稳定经营的业务模式,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了解采用。
小编也接触过不少自然人代开和灵工平台的案例,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互相交流沟通。
三、说在最后
税优园区的“税收返还”,即将成为历史。
这类“税收洼地”既影响市场秩序,又危害财政税收,肯定是要整治的。
当然,这并不影响税收优惠的继续落实和新增。
对于企业而言,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发展,也将迎来越来越好越公平的市场环境。
税收优惠和税务规范,一直是并行的。
实际上,对于各种类型的企业,在税务方面都有可以筹划的空间。
已有的优惠和政策就可以做到很好的筹划效果。